《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6年4月3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中文名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 1996年5月27日 生...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修正) (1996年4月3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2002年11月21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
(1996年4月3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
(1996年4月3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
(1996年4月3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5月27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水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