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怒江高山峡谷旅游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怒江高山峡谷旅游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旅游发展的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活动...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将为怒江州科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
在推动户外运动方面,《条例》第13条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怒江大峡谷、怒江美丽公路和滇西旅游环线等得天独厚的资源,开发诸如徒步探险、野水漂流、民间溜索、骑行马拉松以及低空飞行等多样化的户外运动项目和体育赛事。同时,《条例》第16条也鼓励通过傣僳族民歌摆时、怒族达比亚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来弘扬民族...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施行将为怒江州科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发掘民族文化资源,协力打造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提供法治保障。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怒江高山峡谷旅游胜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旅游发展的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活动...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和户外运动天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和组织依法举办“阔时节”、“仙女节”、“卡雀哇节”、“吾昔节”等各民族传统节庆旅游活动。 第十九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引导旅游企业与周边地区合作开发区域旅游线路,加强与旅游城市的交流合作,扩大客源市场。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旅游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世界级高山峡谷旅游胜地和户外运动天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云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