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出租、抵押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存量土地资源规范流通、高效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04号)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云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经2022年厅党组第...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下发的《云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建设方案》(云自然资〔2019〕204号)要求,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起草,并多轮征求省级相关部门、16个州(市)意见,形成了《云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