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当事人叫胡健勇,原是江西于都县委书记。他生于1966年的江西分宜,从2004年起分别担任多个县的书记,最终在于都县落地,30多岁就成为了正县级别的干部,可谓“年轻有为”。 时间来到2011年4月,当年正值干部换届,胡健勇平时人脉宽广,和领导关系也不错,本以为此次自己升职副厅级干部势在必得,结果当拟提任人选出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