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诠的道德经书法作品,尺寸为45 x 19.5cm,以“道可道,非常道”为内容,笔力到位,行笔畅达。作品软片未裱,但相当完好。款识为“道德经句,明诠”,钤印为“于是乎(朱)”。于明诠,1963年生,山东乐陵人,本名于明泉,别署于是乎等。他是中国书协行书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院研究员、山东书协副主席、沧浪书社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