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当中的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故此事故三轮车负主要责任,大罐车负次要责任 - 长江云说法于20220811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6.7亿个喜欢,来抖音,记
机动车按导向箭头指示行驶❗️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此基础上,一般来说,转弯的车辆若是没有让直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 法律寻问于20240406发
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