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证上要有“转让登记转让待出口”字样; 临时号牌要有“二手车转让待出口”字样。 3.检测鉴定 二手车出口必须“一车一检”,委托具备机动车安全检验、检测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参照《二手乘用车出口检验规范》和《二手商用车辆及挂车出口检验规范》出具检测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