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税务部门回应:说法有误 近日,网传呼市二手房从11月13日起执行新政。该消息在呼市房产圈不胫而走,引发社会关注。11月14日,记者带着市民的问题咨询了税务部门,呼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有误。呼市税收遵从国家规定,房屋交易个税征收一直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并...
税务部门回应→】#呼和浩特税务部门回应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征收#近日,网传呼和浩特二手房从11月13日起执行新政。其中传言:呼和浩特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该消息在呼和浩特房产圈不胫而走,引发社会关注。 经过咨询,呼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有误。呼和浩特税收遵从国家规定,房屋交易个税征收一直有核实征收...
“政策没有变化,并且市内各个区执行的政策是一致的,并没有单独提出强制东区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据介绍,关于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缴纳,确实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核定征收,即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另一种是查验征收,纳...
税务部门回应→ 近日,网传呼和浩特二手房从11月13日起执行新政。其中传言:呼和浩特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该消息在呼和浩特房产圈不胫而走,引发社会关注。 经过咨询,呼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有误。 呼和浩特税收遵从国家规定,房屋交易个...
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额的1%,一种是差额的20%。北京西城区已经率先取消了前一种征收方式,规定除已购公房或满5年且为惟一住房外,其他二手房买卖个税均按差额的20%征收。也就是说,原价100万元的二手房如果以150万元出售,个税由1.5万元变成了10万元。专家认为,实行该项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历史...
个人所得税仍按二手房售卖全额的1%或1.5%核定征收;若能提供上述票据,则按核实征收。
近日,网传太原二手房从12月8日起执行新政: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不再按1%征收,根据上一手购房发票金额与本次合同价或评估价,按二者差额的20%征收。该消息在太原房产圈不胫而走,引发社会关注。12月14日记者致电太原税务局服务热线,接线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有误,太原税收遵从国家标准,房屋交易个税征收一直有差额20%...
近日,网传呼和浩特二手房从11月13日起执行新政。其中传言:呼和浩特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该消息在呼和浩特房产圈不胫而走,引发社会关注。 经过咨询,呼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说法有误。 呼和浩特税收遵从国家规定,房屋交易个税征收一直有核实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并不是新政,也不强制要求采取核实征收方式来...
2006年国税总局发布关于二手房个税征收方式有两种:如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就按照交易差价的20%核实征收;如不能提供相关凭证的,普通住宅按照交易总价的1%核定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交易总价的2%核定征收。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用房,免征个税。 对房产交易差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
二手房交易个税按差额20%征收?官方辟谣! 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转让收入1%)自执行以来从未发生变化。请广大纳税人不要听信谣言,注意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我们将采取延时服务方式,确保满足房屋产权过户需求。疫情期间,请大家尽量避免聚集,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