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在1999.04.16由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中文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颁布时间 ...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并未废止。该办法依然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定。 征收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这些单位的收入,在扣除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免征...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第...
除财政拨款、社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社会团体按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的捐赠收入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规定可不予征税的以外,社会团体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均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B项,社会团体可申请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从而具有免税资格。C项,应纳税的社会团体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 第二条从事生产、运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运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
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旦其有经营行为并取得经营收入,即需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纳税义务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征收管理: 民办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后,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税务申报和税款缴纳...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交税吗 需要缴纳,不管什么单位,只要发生应征 增值税 的行为取得收入,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应纳增值税,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二、法律依据: 国税发[2008]8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 经营范围 等情况,并按照税 法...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可按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税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具体事项按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办理。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如果以前年度有经营亏损,应将减免税所得先用于弥补亏损,弥补后有结余的方可享受减免税优惠。
应纳税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为纳税人。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非专门从事生产经营而有应税收入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