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里江来长又长,蓝蓝的江水起波浪”,这首明朗、寥廓、脍炙人口的赫哲族民歌,曾掀起一场法律的风浪,那就是始于2001年终于2003年的关于《乌苏里船歌》(以下简称《船歌》)著作权权属的纠纷,人称中国民间文学艺术(以下简称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争议的首例案件。(以下简称《船歌》案) 尽管已过去十年,并引起学界和实...
《乌苏里船歌》案①是我国第一起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也是我国第一起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障纠纷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含义 首先需要界定民间文学艺术的含义,根据1989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二十五届会议通过的《关于保护民间传统文化的建议》:”传统的民间文化是指来自某一...
一审期间,郭颂与赫哲族乡政府同意委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乌苏里船歌》进行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是:郭颂只是改编者。去年12月27日,二中院一审判决郭颂以任何形式使用《乌苏里船歌》时,都应当注明“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 据了解,在此案终审后的专家座谈会上,田联韬等专家指出,民间艺术是全民所有的,著作权归全民...
一审期间,郭颂与赫哲族乡政府同意委托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对《乌苏里船歌》进行鉴定,专家的鉴定意见是:郭颂只是改编者。去年12月27日,二中院一审判决郭颂以任何形式使用《乌苏里船歌》时,都应当注明“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 据了解,在此案终审后的专家座谈会上,田联韬等专家指出,民间艺术是全民所有的,著作权归全民...
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思考兼评乌苏里船歌案 引言: 民间文学艺术是一国文化瑰宝,承载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然而,这些宝贵的传统艺术形式还未得到足够的法律保护。本文将以乌苏里船歌案为例,探讨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法律思考。 第一部分:乌苏里船歌案的背景和争议 乌苏里船歌是中国东北地区...
小议《乌苏里船歌》案 ——兼议艺术作品改编自民歌是否必然侵权 目前,国际上虽对保护民间文学艺术达成共识,但欧洲及西方发达国家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属于公有领域,可以自由复制和表演,无需经过许可和交付使用费。发达国家对民间文学艺术大规模地无偿性的利用,从中获利,却不对民间文学艺术的发源地、创作民族进行任何经济补...
《乌苏里船歌》案发生后,引起了法律界、音乐界的广泛关注。该案是我国《著作权法》颁布后首例针对民间文艺作品主张权利的诉讼。法院虽对该案做出了终审判决,但案件中所涉及的民间文艺作品的法律保护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一、原告是否有权主张权利 乡政府认为,郭颂演唱的《乌苏里船歌》采用了赫哲族民歌《想情郎》的...
另外也没有恰当地说明作品的来源侵犯了赫哲族的署名三中央电视台北辰购物中心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人的陈述虽然已经表明乌苏里船歌系根据赫哲族音乐元素创作的歌曲但主持人陈述的本意仍为乌苏里船歌系郭颂原创主持人发表的陈述与事实不符 【案情简介】 《想情郎》是一首世代流传在...
中新网12月29日电 赫哲族人诉郭颂侵犯该民族民歌《乌苏里船歌》著作权一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二中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令郭颂等被告在使用《乌苏里船歌》时,应当注明“根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并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在《法制日报》上声明《乌苏里船歌》系据赫哲族民间曲调改编。
专栏乌苏里档案 切换模式写文章 登录/注册 乌苏里档案 外东北地名研究,主要是滨海边疆区 观津邀月 · 26 篇内容 订阅专栏登录知乎,您可以享受以下权益: 更懂你的优质内容 更专业的大咖答主 更深度的互动交流 更高效的创作环境立即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