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定义 从字面上看“举证责任倒置”由“举证责任”和“倒置”两部分组成。例如,按照民事实体法有关侵权的一般理论,构成侵权的四种要件事实即加害行为和损害后果的存在、行为与...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3、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被告对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提出了可靠的证据,那么原告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4、在实行举证责任倒...
导读: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法律直接规定在特殊的案件当中,不由主张权利的一方来进行举证,而是由另一方举证,比如说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63条所作出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够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需要进行举证。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什么?一、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即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这一原则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不同,是行政诉讼特有的一种举证模式。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和大家一起聊一...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指在法定情形下,将通常应由提出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举证责任分配给相对方,由相对方对否定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相对方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该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简言之,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免除原告对其主张的待证事实的...
举证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的一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至第四条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
举证责任倒置的八种情形如下: 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
一、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此类诉讼中,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