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丽水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办法》(丽科〔2023〕13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启动2023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
企业所属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二、预申报材料 1.《丽水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年度、上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 3.纳入国家科技统计调查的企业,还需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