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根据省委依法治省第四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和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理情况,草拟了《关于修改〈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7件文件的通知》初稿(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1月3日,以市司法局名义向市级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了修改建议,市...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7〕49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删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发〔2017〕49号)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的“负责单个招标代理项目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二、将《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