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民法院受理主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便停止计息。这是因为破产程序旨在保障所有债权人能够公平地获得清偿。在破产受理后,如果利息继续计算,可能会导致部分债权人获得过多利益,从而破坏公平受偿的原则。对于担保人来说,其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也应当以破产申请受理时为界限。也就是说,从破...
“暂停计息说”认为,主债务人破产时,担保债务应当暂停计息,待主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后,再计算主债务人破产受理之日起至债务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由担保人对该部分利息承担担保责任。【评析】笔者赞同“停止计息说”。理由如下:从担保责任的属性考量。担保责任具有从属性,且应当是可预见的,其范围不能大于主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关于“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的规定,适用于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不能由此推导出担保人进入破产程序亦停止计息的结论,并且此问题与主债务停止计息效力是否及于担保人的问题不能等...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而担保债权具有从属性,其范围不应超过主债权范围。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的效力是否及于担保人而使担保人可以不...
最高法院:担保人破产重整,主债务利息是否停止计算?停止计息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担保人?案例索引(2021)最高法执监383号林某、河南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案件当事人申诉人(被执行人):林×森。申请执行人: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长城润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未明确债务人破产时担保债务是否应停止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22条“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务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可知,《中华...
其次,作为保证人的被执行人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主债务利息是否停止计算的问题。《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关于“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的规定,适用于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不能由此推导出担保人进入破产程序亦停止计息的结论,并且此问题与主债务停止计息效力是否及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