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5、在集中疫情防控工作中,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要服从安排,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辅助工作。
4.聘用人员待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5.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
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省、市、县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增长机制。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负责。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相关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代管劳动人事档案,代缴社会保险等费用。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签订最低...
2.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期间按转正后薪酬标准的70%发放。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年限,建立薪酬正常增长机制。
2025年山东社区工作者考试用书 2025年山东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易考套餐 1.聘用人员须服从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有关要求执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3、新招聘的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资待遇按照城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 4、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2年内,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社会工作者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况从本岗位进入考察人员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任职的街道(镇)负责。 2.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省、市、县关于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执行。 3.新招聘人员在聘用后5年内,需考取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的将予以解聘。
1、公示无异议的,与兰陵县富民劳务合作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三年,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委派到各城市社区工作,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 2、试用期三个月,工资2400元/月,试用期满经街道、开发区、劳务公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试用期满工资待遇3500元/月左右(含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