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369-389。 本章程原称《议定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通商章程》,或称《五口通商章程》 。 本章程及税则实际上于一八四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已在香港公布,但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时,本章程及税则均视为该善后条款的部分,因而以善后条款的签订日期为本章程及税...
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369-389。本章程原称《议定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通商章程》,或称《五口通商章程》。本章程及税则实际上于一八四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已在香港公布,但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时,本章程及税则均视为该善后条款的部分,因而以善后条款的签订日期...
英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卷1,页369-389。 本章程原称《议定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港通商章程》,或称《五口通商章程》 。 本章程及税则实际上于一八四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已在香港公布,但在签订《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时,本章程及税则均视为该善后条款的部分,因而以善后条款的签订日期为本章程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