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本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
(1)个人申请:各类产业园区务工人员向园区用人单位提交《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个人信息表》《中山市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汇总:用人单位汇总收集单位人员申请,逐人对照准入条件进行初步核定;对所有符合资格的单位人员汇总形成《中山市住房保障人员汇总表(企业)》,并据此填写《中山市住房保障审批...
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是一家事业单位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05月10日,位于中山市松苑路二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负责住房保障准入资格审核及制定年度住房保障计划;负责住房保障政策咨询及住房保障相关业务的办理等(具体按机构编制部门有效批文开展活动)。等。 2、人员情况中山市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法定代表人...
第一步:进入“粤智助”界面,下拉或搜索找到【我要打印我的住房证明】,点击进入。第二步:识别身份证后,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确认后申办人信息后并点击【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住房证明查询结果后并点击【打印】即可。所需材料:有效期内的身...
广东中山。视觉中国 资料图 据中山发布,9月30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中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提高质量,推动中山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明确继续...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 简介: 1、基本情况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1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未公示等。 2、人员情况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为未公示。 3、疑似负面信息方面该公司曾涉及131件立案信息、11起涉诉关系。 上述文章是根据发布当时全网最新公开信息生成...
【导语】: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调整如下。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号 简介: 1、基本情况中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号,目前处于开业状态,经营范围包括未公示等。 2、人员情况中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未公示。 3、知识产权综合全网数据暂时还未掌握到中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拥有知识产权信息,推测该企业在未公示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创新...
近日,“中山住建”微信公众号传来喜讯,为切实保障和满足改善型住房的刚性需求,同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平稳有序发展,中山市决定自即日起,对购房者在当地购买商品房的申请流程进行优化,无需再提供个人住房证明。这一举措意味着,在中山市,购房者不论其名下房产数量,均可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诸如首套房贷款...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8日 【导语】: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