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2)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收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明确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