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对瑞华所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瑞华所、殷建民、匡傲的申请,我会于2021年7月14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对瑞华所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违法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殷建民、匡傲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听证过程中,瑞华所、殷建民、匡傲提出如下申辩意见:其一,瑞华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了会计系统及信息系统审计程序,针对出库单存在制单员为Administrator的情形,瑞华所保持了合理的职业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