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项汇至中国证监会: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由银行直接缴纳国库。将写明当事人姓名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
二、对签字会计师王甫荣、章归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
上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项汇至中国证监会: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由银行直接缴纳国库。将写明当事人姓名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