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证券公司: 2009 年12 月31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 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10 年1 月1 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经财政部税政司要...
五、充分准备,确保实施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证券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密切关注,及时反馈 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一个新政策,为确保该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政策调整对股市、股民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财税[2017]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改投资[2022]16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技术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准备时间较短,各单位必须加强相互间的协调配合,共同解决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做好税款入、退库的协调工作;税务机关要做好税款的征收、清算和退库以及报表、凭证的准备工作;证监部门要做好证券机构的协调工作,提供全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