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为了有效实施《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和《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编号:中震科发〔2010〕27号),设立了“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实现专项的有序与科学管理。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专项主要服务于省(区、市)地震局...
中国地震局实施地震科技星火计划,其管理办法规定了项目申请与受理的相关流程。专项项目采用集中申报方式,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每年的申请窗口在5月份开启,由省(区、市)地震局或所属观测和任务型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市县地震工作部门通过省级部门提交。项目申报单位需要编报详细的项目申请书和预算申请书...
1、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和中国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科技工作的意见(中震科发201027号),中国地震局设立“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为实现专项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制定本...
任务各方共同遵守《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1.项目任务书是项目执行、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 2.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每年年底须撰写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报告项目的执行和年度决算情况,由项目依托单位汇总后,每年11月15日前报送科技司、发财司,逾期不报...
地震局设立“地震科技星火计划专项”(以下简称专 项),为实现专项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主要面向省(区、市)地震局,兼顾市 县地震工作机构、中国地震局所属的观测和任务型 ...
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星火计划的成果与推广应用管理在第七章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根据第48条,专项完成的成果必须遵循《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和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需严格遵守《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第49条强调,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归属和...
中国地震局的地震科技星火计划在组织管理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专项实施由科技司与发财司共同负责,项目依托单位作为执行主体,项目负责人则具体承担任务执行。科技司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进行专项的全面设计;二是制定专项的管理办法;三是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四是负责专项的最终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发财司的职责...
中国地震局的地震科技星火计划在评审与批准阶段有一套严谨的程序。首先,由科技司和发财司联合组织专项项目评审,按照预审、同行评议、综合评审和预算评审的顺序进行。预审阶段,科技司与发财司会组织预审专家组,对收到的项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项目查重、申请人信用记录和研究能力的评估。对于预算在5万元...
中国地震局的地震科技星火计划在项目结束后,项目依托单位需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1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并编制经费决算,提交科技司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科技司与发财司联合组织专家,通过会议审查、网上评审、实地考核或功能演示等方式进行。小型项目和青年项目可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