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办法遵照本党章程第一章的有关条文制定。 二、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属基层组织交纳党费。 三、新党员入党后,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月起交纳党费。个别联系党员向直接联系组织交纳。 四、交纳党费的标准:党员每人每月交纳20元。 五、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数额不限。党员经济收入过低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向组织申请减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