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一是函证基准日在2018年11月30日(不含)以前、被审计单位在我行未开立结算账户、函证业务事项尚未集中受理的审计类询证函;二是被审计单位无法出具有效银行预留印鉴的询证函;三是托管账户的函证业务;四是时效性强的验资类询证函;五是需要对集中受理回函的存疑数据进行核实的询证函。 2.发函机构须采用《银...
具体变更如下: 一、询证函业务集中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二、变更时间 自2023年7月17日起,属于我行集中受理范畴的银行询证函需邮寄至以上地址,并同步启用新的联系电话,原地址及联系电话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
(一)集中处理函证业务范围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明确的函证事项,被函证单位为在我行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二)请发函机构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所载标准格式,邮寄或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