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三十五条 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
主题教育有声书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 党的干部 来源/共产党员微信 原标题:《主题教育有声书 |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 党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