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推进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养一支具备合规经营理念、风险防范意识、科学发展能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6号).2021-06-21 [8]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6-07-21 [9]中央人民政府网. 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2009-01-...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条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培训内容紧扣保险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