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工作,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这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内部信贷管理制度,实行收贷收息责任制,减少新生逾期贷款和不良资产。 附件 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企业贷款到期不还...
一、各金融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工作,积极组织力量,确保这一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各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内部信贷管理制度,实行收贷收息责任制,减少新生逾期贷款和不良资产。 附件 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企业贷款到期不还...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制定并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认真...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制定并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认真...
内容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制定并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 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行直接监管的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 司: 为支持和督促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收息,改善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现制定并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
第2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的通知[接上页] 金融机构经与债务人协商,以贷款展期或其他方式对债务合同变更的,应当就变更后的债务合同与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签订新的保证、抵押、质押合同,需要变更抵押、质押登记的应当变更登记,以落实担保责任。 三、维护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