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1946-1949),于1946年12月25日国民大会通过。1947年1月1日由中国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计14章 175 条。《中华民国宪法》的基本特点是:以自由平等为标榜,坚持维护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以“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为名,保障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垄断;以“民有,民治,民享”的“民主...
《中华民国宪法》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的。该部宪法的基本精神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和《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因此,项是正确答案。需要注意:虽然《中华民国宪法》与《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脉相承,但是这种承继仅仅限于基本原则与基本精神,并不意味着具体的继承,...
正确答案: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 第二,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第三,形式上采用总统制,但总统的权力受立法院、行政院、监察院的制约。 第四,规定人民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及必要的宪法义务。 第五,采取中央与地方分权体制,形...
试析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分为总纲、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宪法之施行及修改等,共十四章175条。其主要内容有: 第一,全面...
(1)结构特点:《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共14章175条其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但碍于政协通过的“宪法修改原则”12条的重大影响又不得不在具体条文上有所变动。 (2)主要内容: ①依三民主义、五权宪法确定国体与政体。 ②规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但对其职权加以限制。 ③形式...
(1946年12月25日中华民国国民大会通过1947年1月1日中华民国政府公布1947年12月25日施行)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付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为巩固国权,保障民权,奠定社会安宁,增进人民福利,制定本宪法,颁行全国,永矢咸遵。 目录 第一章 总纲 ...
《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194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民国宪法》是在1947年颁布的,故其不可能体现《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训政时期约法》于1931年颁布实施,体现的是国民党一党专政,巩固的是蒋介石个人独裁统治制度。“五五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这部宪法的目的也是为了巩固国民党的政权,由于日本...
为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不清的问题,1947年元旦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由中央立法并执行或交省、县执行的事项有:省、县自治通则;行政区划;森林工矿及商业;教育制度;银行及交易制度;航业及海洋渔业;公用事业;两省以上水利、河道、农牧业及水陆交通运输;中央及地方官吏的铨叙、任用、纠察及保障;土地法、劳动法及其...
[解析] 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其内容特点为:(1)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
《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具有以下特点:(1)人民无权,独裁集权;(2)政体既非国会制、内阁制,也非总统制,而是在形式上遵循孙中山先生的权能分立、五权宪法理论,即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