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慈善总会(英文名China Charity Federation,缩写CCF)由热心慈善事业的中国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会址:中 国北京。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
中华慈善总会的章程规定,其会员主要为单位会员。要成为会员,需满足以下条件:1. 热心慈善事业,并对慈善事业有积极贡献。2. 全心投入,愿意承担会员义务,并自愿提出入会申请。入会流程包括提交书面的入会申请书,经过常务理事会的审议并通过,最后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成为会员后,会员享...
内容摘要:篇一: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中华慈善总会(英文名China Charity Federation,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四条 本会坚持“立足民政、面向社会,以社会救助为中心”的工作方针,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扶....
中华慈善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财务报告等重大事宜。每届任期五年,特殊情况可延期但不超过一年,需经理事会和民政部批准。会员代表大会需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并经半数以上通过决议。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负责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执行会员...
中华慈善总会(英文名China Charity Federation, 缩写CCF)是一个全国性的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由对中国慈善事业充满热情的个人、法人以及社会组织自愿组成。这个组织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总部设在中国北京。该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这意味着其活动在民政部的...
中华慈善总会的资产管理与使用遵循严格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法、透明和有效利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会费的收取 社会各界的捐赠 政府的资助 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利息收入 以及其它合法所得行政经费主要依靠创始基金增值、专项捐赠、政府支持、捐赠款利息和实体运营收益。捐赠款中会提取一部分...
中华慈善总会的终止程序和财产处理在章程的第六章中有详细规定。当本会完成其宗旨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这个动议需经过会员代表大会的投票表决,并获得民政部的批准。在终止前,需在民政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来处理财务事宜,包括债权债务的清算和善后事务的处理。终止后,剩余的财产将在...
青山慈善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山慈善志愿协会由愿意参与慈善志愿行动的青山学生与教师参加的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 依法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二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为无锡市民政局 接受无锡市慈善总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弘扬中华...
慈善信托等内容首次写进山东省慈善总会章程 3月27日举行的山东省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总会章程(修改稿)》(以下简称《章程》),扶贫济困等内容首次写进章程,并将实行更加严格的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本次修改,省慈善总会的业务范围由十项内容调整为十二项,新增慈善信托、扶贫济困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