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总工会性质属于事业单位。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与所建工会以及工会投资兴办的企事业单位。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各自独立的法人主体,应当分别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 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是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书记处领导。1921年8月,为了集中力量领导中国工人运动,中国共产党早期公开领导工人运动的领导机关——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 。1922年5月1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起召集了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1925年5月1日,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