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内容外,还应当标明( )。A.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B.功能主治C.用法用量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的规定。#沧州同城 #同城发现 #打假 #老百姓关心的话题 - 看看沧州于20240329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2.4万个喜欢,来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