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第三项 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者罚款两百,扣两分。这个条款里面的“等”字挺不简单呢!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司机! 隐忍SC:只要“心中有路” 瞬间变成“老司机”全新一代Super Cruise超级辅助驾驶系统和360高清全景影像升级在千呼万唤...
根据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并无直接对应的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但我们可以参考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解答您的问题。法规1 一、相关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行人在道路上的行为规范,即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
综上所述,由于提供的法律依据中并未直接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内容,因此无法直接给出该条款的具体处罚措施。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一般法律原则,可以推断出违反停车规定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具体处罚措施需根据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