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案: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反馈 收藏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相对人对债务人的,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案:抗辩 反馈 收藏
这样,乙公司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中的“影响”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相关从权利对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产生的不利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导致债权人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但法律通过赋予债权人代位权等救济措施来保障其合法权益。参考文章 民...
所属专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音频列表 1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35 2022-10 2 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 17 2022-10 3 第五百三十四条 利用合同危害公共利益的处理规则 32 2022-10 4 第五百三十三条 情势变更
所属专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音频列表 1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至第五百三十八条 22 2023-03 2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38 2023-03 3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41 2023-03 4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至第五百三十二条 4 2022-12 5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至第五百二十一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A.债务人的名义B.相对人的名义C.第三人的名义D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答案:债务人 反馈 收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期满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