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 当事人通过签订意向书或者备忘录...
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3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9次会议通过, 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条第三款 非违约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是未实施替代交易,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
近日,农行红河分行积极组织干部员工对总行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解读报告及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用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宣传讲解《民法典》知识,促进《民法典》深入人心。 推动...
案例九:某石材公司与某采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点】 非违约方主张按照违约行为发生后合理期间内合同履行地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额确定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简要案情】 某石材公司与某采石公司签订《大理石方料买卖合同》,约定自某采石公司在某石材公司具备生产能力后前两年每...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合同通则中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解释; 违反交易习惯的行为; 必备条款的界定等;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相关典型案例》:柴某与某管理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新增法信码及其推荐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形式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或者为担保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交付了定金,能够确定将来所要订立合同的主体、标的等内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预约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