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
虽然您提到的第二百四十九条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但我们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其他相关条款,对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一般性的探讨。 关于延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了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为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这一条款虽然并非您直接询问的第二百四十九条,但它是关于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重要规定。法规 二、关于再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