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如下: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
用户询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罪”,但实际上该法条并不涉及“罪”的定义或规定。用户可能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混淆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七十七条是关于不起诉决定的规定,与“罪”无直接关联。...
您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款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