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的第三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国家()和保障人权。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和(-e卷通组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