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及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以及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除前款规定外,增值...
@胡复知老师 、增值税的免征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除上述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擅自规定免税、减税项目。这一规定确保了税收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通过明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既体现了国家对特定行业和群体的支持,又促进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文化的传承,是税收政策中不可...
四、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准予登记备案后,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或取消税收优惠备案。
【简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81号)明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新条例实行后,财税[2008]081号文件是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篇二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你好 ; 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销售粮食、石油液化气...
@肖晴初老师 二、增值税的免征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
@杨皓然老师二、增值税的免征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