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马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马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在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