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四百五十22条本法施行10月1日,1997年上市的内应是一个常设委员会出台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执行本日期法律无效。补充规定和全国人大决定上市本条例的附录II常务委员会予以保留,包括继续有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关于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本法,自法律生效日...
所属专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音频列表 1 第一百六十条 53 2020-09 2 第一百六十一条 听取律师意见 39 2020-09 3 第一百六十二条 侦查终结 60 2020-09 4 第一百六十三条 撤销案件 53 2020-09 5 第一百六十四条 27 2020-09 6 第一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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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中国刑事法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如果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其中,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详细解读 我国刑法典对刑事诉讼程序有着详细且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款则具体阐释了在检察院管辖范围内且涉及到刑诉法所规定的某些方面的犯罪行为,例如逮捕或拘留等事项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决策,而后由公安部门负责其实施工作这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