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发[2004]17号文件不是法律,是政策;如果说是法律,就是广义上的法律,属于三级法律。
正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村 著录项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