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险金额1.1本主险合同(指您购买的《中信保诚「安康」重大疾病保险B款》产品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如果该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保险责任1.2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将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天为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