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防条例:电动车乱停放最高罚五千元 | 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消防条例》规定: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最高罚5000元。法规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应当在单位、住宅区的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地下汽车停车位停放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
政府相关部门对违反电动车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的表现有助于捍卫法律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政府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但不能随意加重处罚我国政府是法治政府权责法定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法治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