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264、265条:占用集体财产私用属于禁止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