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促进东城区高精尖产业发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资金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参照《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京财资产〔2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促进引导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参照《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京财资产〔2015〕2566 号)以及北京市财政局...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促进东城区高精尖产业发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资金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现就《东城...
发文主题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引导基金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我局修订了《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区政府第37次专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东城区政...
引导基金是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为政府出资设立基金的母基金。今后区政府出资新设立基金或对已设立基金政府承诺的后续出资,均由该母基金出资,已设立和今后新设立和投资的基金均作为子基金。引导基金不设存续期。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更好地发 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引导基金的设立 和运作,促进东城区高精尖产业发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 首都功能疏解资金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 理办法》(财预〔2015...
关于《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东城区财政局修订了《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北京区级母基金管理办法出炉 六类情况不追责 先看该引导基金背景主要来源于区财政统筹安排的各类资金以及引导基金运作收益等,视东城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年度引导基金的需求和市场容量,安排逐年分期出资。总规模50亿元。 具体而言,引导基金主要投资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亟需政府保持一定引导性投入的领域。以母基金...
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规范东城区引导基金的设立和运作,促进东城区高精尖产业发展,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非首都功能疏解资金需求。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