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是指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 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为本条例第二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人。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和国际展览局之间关于本条例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的世界博览会标志的权利划分,依...
第十五条世界博览会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 (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二)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组织机构的名称、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三)中国2010...
第2页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接上页] 第十三条 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世界博览会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世界博览会...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 2004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 ...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2号《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已经2004年10月13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暂无资源 收藏 引用 分享 推荐文章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为加强对上海世博会标志的保护,《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 1.世博标志专有权的产生 《条例》并未规定世博标志专有权需以申请、登记作为产生的条件,其仅在第7条规定:“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世界博览会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此处的备...
第六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世界博览会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