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概括为:第一,专利说明书给出的技术方案不可实施;第二,专利说明书给出了技术方案,并且该方案可以实施,但是该技术方案不能解决发明声称的技术问题,也不能实现预期的技术效果;第三,专利说明书给出的技术方案可以实施,但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需要付出过度劳动才能确定所述技术方案能够解决技术问题。 专利实务界人士认为...
所属专辑:专利申请与专利布局 喜欢下载分享 用户评论 表情0/300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下载喜马拉雅与主播互动音频列表 1 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2372018-07 2 对交底书进行技术方案分解确定必要技术特征的问题 3502018-07 3 你是否误会了创造性判断的“三步法”? 3042018-07 4 美国计算机通信领域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