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不论本法律任何条款,或是美国总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承认之举、或是台湾人民和美国之间没有外交关系、美国对台湾缺乏承认、以及此等相关情势,均不得被美国政府各部门解释为,依照1954年原子能法及1978年防止核子扩散法,在行政或司法程序中决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时,得以拒绝对台湾的核子输出申请,或是撤销已核...
《台湾关系法》的制定,是对美国类似法律的回应。1979年1月1日,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交,并承认中国政府是唯一合法的代表。然而,美国又保持与台湾的“非正式关系”,并采取一系列法律性质的措施。而这些举措引起中方的严重不满。为了回应美国的举动,中方于1982年通过了《台湾关系法》,表明中方对台湾问题的立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