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以下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医保是不支付的 (—)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 (二)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柜物药材的药品; (三)保健药品; (四)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 (五)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