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申请书,有一项是再审的事由,这一项的内容关系着再审的程序能否启动,所以再审事由能否成立,需要我们多下功夫。比如说法律规定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在雄进其他送达方式之后才能适用公告送达,还需要在案件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但很多法院并没有按照程序办事,属于明显的程序违法。经验丰富的律师都知道,对于这个问题,可以...